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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牙湾书屋 > 侧妃转正有点难 > 第54章 世子大婚
 
  恒王府张灯结彩,朱梁画栋挂着大红喜绸,丝竹欢乐缕缕入耳,热闹非凡。不为别的,正是为世子娶亲的大喜之事。

  新娘是世子大老远地从姑苏接来的,双方见过父母,这门亲事也早就定下了。如今行大婚之礼,也只是走个过场。

  饶是如此,全府上下还是喜气洋洋。恒王宋志有一妻三妾,恒王妃李氏是宋宪母亲,也是皇上的表妹,孟池羽的表姑。侧妃鹿氏育有一女,名唤宋珂,被皇后封为清和郡主。另两位妾室张氏和罗氏出自平民,最近张氏刚被查出有孕,正逢世子大婚,可谓双喜临门。

  宋宪一打出生起,就是嫡长子,名正言顺的恒王世子,将来必定要承袭爵位,他的婚事是除京城里皇家子弟外最豪华的了,前来祝贺的达官显贵亦是达到了数百人的规模,王府上上下下忙得不可开支。

  光府里还容纳不下这么多贵客。于是恒王分别在两处设宴,二品以上的在府中吃酒席,二品以下的则在京中几座顶级酒楼招待。皇帝皇后不便亲临,命人送来贺礼。太子夫妇和紫阳公主亲自来了府中,恒王与王妃先将他们迎到了堂前。

  “太子殿下,太子妃,紫阳公主亲临犬子的婚事,这实在是不胜惶恐。”恒王宋志一再拱手。

  孟池羽平时和宋宪没规没矩地打闹惯了,听宋宪他爹称宋宪为“犬子”就觉得好笑,扑哧一声差点就要笑出声来。陆瑰云赶紧顶了顶他胳膊,示意别破坏气氛。

  紫阳公主笑道:“表姑夫说笑了,宪弟成亲这样的大事,我们来沾喜气是应当的,你和表姑不嫌我们叨扰才好。”

  恒王是一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,开国功臣后裔,世袭的亲王王位,现又在朝中担当掌管粮草军备的职责,举手投足间颇有将门之风。今日儿子大喜,他和王妃穿得很隆重,英气中又添几分华贵。

  “今日宾客不少,招待不周还望殿下,娘娘和公主见谅。”

  “你忙你的就是,我和宋宪喝酒就成。今日以新人为主,俗礼什么的就免了吧。”孟池羽摆了摆手。

  恒王才要道谢,新郎就出现在了门口,和大家打了声招呼。

  只见他头戴金花,身穿红袍,身上到处金光闪闪,意气风发的模样,和平日的纨绔形象大相径庭。

  “哟,谁呀这是?”孟池羽假装认不出来人,一副你闪到我的表情,“怎么不知道表姑夫府上还有这么个侄儿?”

  “侄儿个屁!”宋宪见面就顶他,“我大喜的日子,不会说点好话?”

  “宪儿!你怎么和太子殿下说话呢!”恒王妃斥责儿子,“还不快些请安?”

  有长辈有场,宋宪再大火气也得压着,向父母请过安,又问了陆瑰云和孟棠儿的好,才勉强转过来,翻着白眼才弯下腰,语调满是不情不愿:“微臣给太子殿下~请安啦~”

  “新郎官免礼。”孟池羽接过下人递来的茶盏,调侃道,“我说你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,收拾收拾还挺像个人的。”

  陆瑰云替他圆:“太子殿下的意思是,世子爷今儿真是龙马精神。”

  宋宪一声呵呵,提醒他:“太子殿下出手阔绰,这次来带了多少礼啊?”

  恒王骂儿子:“不肖子,殿下能来已经很给你面子了,说的什么胡话。”

  宋宪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爹,他爹一骂就乖了。陆瑰云笑道:“世子爷放心,少不了你的,殿下早就备下了厚礼,你最喜欢的他摆宫里的那个花瓶,也给你搬来了,算是新婚贺礼。”

  她说的花瓶,指的是东宫太子书房里博古架上的宝贝,粉彩莲荷玉壶春瓶,前朝的东西,名匠所制,色彩瑰丽世上无双。宋宪一见就说喜欢,没想到陆瑰云还记着,特意拿来送他。

  “还是嫂子好。”宋宪一听宝贝到手,眉开眼笑,连连作揖,“多谢多谢。”

  “我备的东西可没他好。”孟棠儿叫来身边宫女,取来一件给小孩穿的衣裳,笑道:“这是我亲手绣的,祝你早得贵子,其余的礼就和太子一起晚些送来罢。”

  公主亲手绣制,这意义不同寻常,接着又是一番客套道谢。陆瑰云惦记着叶灵月,让他们聊着,自己跑到新娘房里去了。

  新娘房里的嬷嬷正在说教着规矩,丫头们进进出出,人人脸上露着喜气。叶灵月头上盖着喜帕,早就等得不耐,见陆瑰云来了,正好找到理由揭开透透气。

  “这劳什子玩意,闷坏我了。”叶灵月向陆瑰云埋怨,“你说不都已经是夫妻了,要这么兴师动众干嘛?”

  陆瑰云坐在丫头搬来的座椅上,眼里闪着笑意:“你身在福中不知福,不知多少人就羡慕你有这样盛大的婚事呢。”

  这羡慕的人里,或许也包括了她自己吧?毕竟她和孟池羽那场婚礼,新郎官连面儿都没露。后来就算被扶正为太子妃,皇后也主张低调,并未为她补办什么礼制。

  礼制的事她倒无所谓。只不过,每个女孩儿都梦想的婚礼,再也不可能有第二次了。

  当初对这事没有感觉,是因为压根没把孟池羽当成夫君,现在想要重来……除非时光倒流。

  叶灵月一大早起来打扮,还饿着肚子,随手拈块糕点吃起来,吃过喝口茶压了压,才道:“我只遗憾我娘家不在这,不过瑰云,幸好有你在。要是宋宪欺负我,你可得帮我。”

  “宋宪敢欺负你?”陆瑰云差点喷茶出来,“我看你不欺负他就不错了。”

  “才不是呢。”叶灵月摇头,一肚子苦水要倒,“我到王府这些日子,他忙得很,平日白天他当差就算了,一有点闲暇,他爹总命令他办事,连个人影都不见。若说叫他去办的是什么要紧的事,也就罢了,偏偏都是些跑腿的活儿,叫个小厮都能干,还非得他去。晚上回来早累瘫了,躺下就睡,和见不着面又有什么区别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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