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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牙湾书屋 > 我的祖传狗牌成了异能符印 > 第七十四章 愁
 
王晴空一下班就接到了沈雨薇的邀请。

三女围坐在桌前,陆轩则是搬着小板凳坐在一旁。

这显然是陈凝雪的意思,用她的话来说,就是看到陆轩的脸有点吃不下饭。

陆轩现在寄人篱下,面对陈凝雪的刁难也只是敢怒不敢言,端着碗一边扒饭,一边恶狠狠的按着电视遥控器。

最后锁定了一档少儿节目,正播着《熊出没》。

然而,陈凝雪却也没有因为看不到陆轩的脸而食欲大增,一副没有胃口的样子。

“凝雪,你怎么了?身体不舒服吗?”

王晴空是个没心没肺的主儿,嘴上“关心”着陈凝雪,筷子却是下的飞快,好像吃慢了就轮不到自己了似的。

“哎,现在罪恶之都的格局,实在让人心烦啊。”陈凝雪倒是没在意王晴空的吃相不好看,忧心忡忡道:“最开始的魔兽伤人都还没有解决,现在又冒出来一个禁药交易,管制局里也不是一条心,我甚至怀疑局子里都有梁志安排的眼线,总感觉举步维艰,不管哪一方面都是毫无进展。”

陆轩默默的扒着饭,一言不发,眼角余光却是扫了一下陈凝雪,有点心疼。

“谁让你要去当什么管制局第一大队的队长,就算你喜欢除暴安良,随便当个小警员就是了,非要大包大揽的当队长,还是刑侦第一大队。”沈雨薇虽然也心疼自己这个闺蜜,但嘴上还是忍不住抱怨道,“我早说了这位置不好坐,你偏不听。”

陈凝雪看了一眼沈雨薇,忽然一扫心中阴霾,怕了拍桌子,陡然变得英姿飒爽起来,说话语气也变得豪迈了一些:“哼,我陈凝雪要么不做,要做就要做到最好。”

“是是是,女中豪杰就是你。”沈雨薇翻着白眼,有些无话可说了。

而这个时候陆轩却是把碗里的饭全部扒完了,放回到厨房,对着三女说道:“我出去一趟,你们吃完了就放在桌上好了,我回来后会收拾的。”

“这么晚了,你要去哪里?”沈雨薇皱眉道,“不是说了要跟你商量事情吗?”

“无非就是童家合作的事情。”陆轩走到门口,一边穿鞋,一边说道,“你们三个人商议就行了,我反正是个工具人,都听你们的。”

说完,也不等三女继续发问,陆轩便径直离开了公寓。

陆轩并不是饭后散步,而是又目的地的,虽然沿途都是不紧不慢,脑海中思绪万千。

“哎,明明是个一根筋的莽夫,但却喜欢学别人动脑子,不适合你。”太始打趣的声音在陆轩的脑海中缓缓响起。

“你懂个屁。”陆轩没好气的怼了一句,转而又说道,“还是以前好,只要想着怎么忽悠韵姐就可以了。”

“哟哟哟,年纪不大,倒是喜欢感慨缅怀了啊。”太始讥笑道,“裤裆里毛还没长齐呢,别整的像个老头子似的,老朽活了千秋万载,也没像你这样啊。”

陆轩不再跟太始斗嘴了,紧了紧领口,呢喃道:“罪恶之都的局势已经彻底被打乱,就我个人而言,其实根本无所谓。”

“心疼公寓里的那几个女娃娃吧?”太始嘿嘿笑道,“都说少女怀春笑靥如画,没想到你过了少年的年纪,也会怀春啊,不对,你小子应该叫思春才对。”

陆轩依旧不接太始这个为老不尊的话头,沉默不语。

太始顿时就觉得索然无趣了,不过毕竟跟陆轩是一心同体,陆轩整天哀声怨气的,他老人家也不好受,只能说道:“年轻人嘛,应该要有一股冲劲,既然你自己内心都已经有决定了,低着头往前冲就是了,要是真把天捅出个大窟窿,不还有高个子的人去修补么,再不济,老朽也不是摆设。”

陆轩沉默良久,忽然笑了笑,太始说的没错,不管如何,年轻人就应该朝气蓬勃。

像是茅塞顿开,陆轩的心头莫名的轻松了几分,脑海中浮现出几个古武拳架和走桩步伐,便心随意动,有模有样的开始练了起来。

半个小时后,陆轩来到了罪恶之都城郊。

这里汇集了大大小小的地摊小吃。

陆轩径直走到了很不显眼的一个露天烧烤摊,找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,倒也没有急着点菜。

位置是挺不起眼,但是没过三分钟,那个八岁的摊主就拿着两瓶饮料走到了陆轩的面前,笑吟吟的递到了陆轩的手上。

“我没点啊。”陆轩不由有些疑惑。

“上次,谢谢大哥哥了。”八岁女孩咧着嘴,一副天真笑容。

陆轩一愣,他倒是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孩还认得自己。

看着陆轩的表情,小女孩像是能够看穿心思一般,自顾自的解释道:“其实青狼帮的那些光头大叔,虽然长得挺凶的,可实际上都不是坏大叔,不过我还是想谢谢大哥哥上次出手相助。”

听到这话,陆轩倒是有些心虚了,其实上次主要还是因为那群地痞流氓欺负沈雨薇,陆轩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,至于帮助这个小女孩,那只是顺手为之罢了。
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小女孩笑了笑,一脸稚气,嘴角还有两颗小虎牙:“爷爷奶奶都叫我小芸,今年八岁了,大哥哥你也可以这么叫我。”

小芸……

居然跟韵姐的名字发音一样。

“我叫陆轩。”

这时候,烧烤摊迎来了一批吃夜宵的客人,陆轩没有耽误小芸做生意,笑了笑便示意她去忙吧。

小女孩礼貌的对陆轩笑了笑,便回到了摊位上开始忙碌。

九点刚过,正是吃夜宵的时间,不仅是这家简陋的烧烤摊,旁边的其他小吃摊位也都开始繁忙起来,油烟四起。

随着人流越来越多,经过这里的人也不仅是吃夜宵的食客,陆轩的眼力就很不错,借着月光看到不远处有那么一群人,清一色的光头汉子,右侧肩膀上纹着狼头纹身。

那群人约莫十三四个,三五成群勾肩搭背,犹如孤魂野鬼一般走来。

细看之下不难发现,有好些人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。

而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光头男更是胸口染血,右臂发紫,耷拉无力的托在身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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